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興安盟住房公積金2023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4名委員,2023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2022年度興安盟住房公積金財務運行情況報告》、《2022年度全盟住房公積金制度執行情況報告》《興安盟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報告》、《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操作規程》、《興安盟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操作規程》、《興安盟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操作規程》、《興安盟住房公積金違規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興安盟住房公積金2023年擬調整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中共興安盟委員會辦公室、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興安盟住房公積金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辦發〔2021〕15號)文件精神,興安盟住房公積金中心為興安盟行政公署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副處級。中心內設五個科室、六個旗縣市營業部,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信貸營運科、信息技術科、內部審計科、烏蘭浩特營業部、科右前旗營業部、科右中旗營業部、突泉營業部、扎賚特旗營業部、阿爾山營業部。從業人員87人,其中,在編67人,非在編20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3年,新開戶單位129家,凈增單位69家;新開戶職工0.72萬人,凈增職工0.28萬人;實繳單位2097家,實繳職工10.92萬人,繳存額23.05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40%、2.62%、11.19%。年末,繳存總額208.65億元(含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移交屬地管理轉入的住房公積金1.17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6.27%;繳存余額72.70億元,同比增長9.26%。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4家。
(二)提取:2023年,3.75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8.07億元,同比增加35.05%;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8.38%,比上年增加13.82個百分點。2023年末,提取總額135.9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20.42%。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政策不按單繳存職工和雙繳存職工區分)。
2023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8萬筆13.53億元,同比分別增加58.33%、62.04%。
2023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2.96億元。
2023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8.76萬筆171.73億元(含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移交屬地管理轉入的0.03萬筆0.89億元),貸款余額55.78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5.67%、10.52%、2.69%。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76.73%,比上年末減少4.90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4家。
2.異地貸款:2023年,發放異地貸款151筆5534.50萬元。2023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31043.10萬元,異地貸款余額20796.50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23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0筆0萬元,當年貼息額0萬元。2023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0筆0萬元,累計貼息0萬元。
(四)購買國債:2023年,購買(記賬式、憑證式)國債0億元,(兌付、轉讓、收回)國債0億元。2023年末,國債余額0億元。
(五)資金存儲:2023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7.48億元。其中,活期0.01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5.5億元,1年以上定期0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11.97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76.73%,比上年末減少4.90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3年,業務收入20673.08萬元,同比增長0.91%。存款利息2914.28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7751.64萬元,國債利息0萬元,其他7.16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3年,業務支出10834.23萬元,同比增長13.44%。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10756.48萬元,歸集手續費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77.67萬元,其他0.08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9838.85萬元,同比減少10.04%。增值收益率1.40%,比上年減少0.34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移交屬地管理轉入待分配增值收益186.38萬元),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854.54萬元;,提取管理費用2322.15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848.55萬元。
2023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811.54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6500.00萬元。
2023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0408.32萬元(含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移交屬地管理轉入1280.91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0386.25萬元(含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移交屬地管理轉入651.4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3年,管理費用支出1476.02萬元,同比下降14.76%。其中,人員經費1113.05萬元,公用經費64.84萬元,專項經費298.13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個人住房貸款:2023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12.01萬元,逾期率0.6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0408.32萬元。2032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2.50%,國有企業占14.38%,城鎮集體企業占1.73%,外商投資企業占0.66%,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0.48%,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25%,靈活就業人員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5.98%,國有企業占15.82%,城鎮集體企業占1.19%,外商投資企業占0.38%,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6.0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56%,靈活就業人員占0%,其他占0%;中、低收入占99.87%,高收入占0.13%。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7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40.59%,租賃住房占3.03%,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離休和退休提取占25.1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1.8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67%。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三)貸款業務。
個人住房貸款:2023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2.94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35%,比上年末減少2.63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6366.14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01%,90-144(含)平方米占58.90%,144平方米以上占29.09%。購買新房占70.32%(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購買二手房占25.3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其他占4.32%。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3.45%,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6.52%,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03%。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2.39%,30歲-40歲(含)占35.91%,40歲-50歲(含)占21.31%,50歲以上占10.39%;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60.84%,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39.16%;中、低收入占99.73%,高收入占0.27%。
(四)住房貢獻率。
2023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13.83%,比上年增加25.50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開展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進展情況(僅重慶、成都、廣州、深圳、蘇州、常州試點城市披露)。
(二)租購并舉滿足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支持繳存人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別是共有產權住房等情況。
中心不斷加大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支持力度,2023年,我盟共為3.75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18.0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5.05%。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類提取額度為12.71億元占70.34%。同時2023年9月,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制定印發《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一次工作會議紀要》(興住金字【2023】1號),新增多子女繳存職工家庭市場租住自住住房支持政策并貫徹落實,一是提高了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由15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二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符合相關提取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進行使用。
(三)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1.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無調整。
2.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我盟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無變更,共4家,分別是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
(四)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等;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落實情況。
2023年9月,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制定印發《興安盟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一次工作會議紀要》(興住金字【2023】1號),結合興安盟房地產市場,決定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單筆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調整到80萬元,全力保障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和改善性自住住房。
(五)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情況,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1、及時開通按月對沖還款業務
我中心從4月28日起正式開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月對沖委托還款業務和解除按月對沖委托還款業務。2023年,中心按月對沖業務共辦理29215筆,對沖人數5728人,解除簽約人數347人,對沖還款金額合計5881.85萬元。
2、增加貸款還款方式
中心于2023年1月1日起開始采用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還款方式,供申請貸款職工自由選擇。加大了對“貸款還款方式”的宣傳力度,要求中心工作人員在回答貸款業務相關問題時進行詳細介紹,并通過中心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進行大力宣傳。
3.13項跨省通辦業務已全部開通。
我盟已全部實現住建部要求的13項住房公積金高頻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業務。繳存用戶可通過“兩地聯辦”和全程網辦的方式進行查詢及辦理相關業務。2023年,中心“跨省通辦”業務共辦理88397筆,其中線上共辦理77338筆。有效降低了跑腿成本,真正打破了區域壁壘,提高了群眾滿意度。
4.完善政務服務,多渠道及時回應群眾關切。
通過深度融合線上線下辦事渠道,暢通“12329”客服熱線、興安盟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業務咨詢”板塊、“智能+人工”在線客服等咨詢渠道,完善了“7×24小時”在線服務模式,提升群眾辦事體驗感和滿意度。2023年,中心“好差評”好評率達到100%,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轉接業務的辦結率、響應率、解決率、滿意率考評均為100%,能夠對主席留言、盟長留言及時回復,回復率均保持在100%。
(六)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1.深化“一網通辦”業務辦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中心完成了與“自治區政務一體化”平臺的對接,以“互聯網+”為基礎,通過流程再造、接口互聯等方式,將中心的業務辦理延伸到自治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中心認領的32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現了“一網通辦”。2023年,在認領的32項政務服務事項中,中心實現了7*24小時可辦事項16項,線上“全流程”、“零材料”、“零跑腿”事項15項,事項全程網辦率為71.88%。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件率為83.53%,進一步提升了群眾辦事的便捷度、體驗感和滿意度。
2.優化升級手機公積金APP
2023年,在手機公積金APP上線“租房提取”和“購買二手房提取”業務功能。截至2023年末,通過手機公積金APP辦理的“租房提取”和“購買二手房提取”業務共1165筆,累計金額共1556.14萬元。
3.持續推進數據共享。
2023年中心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系統進行聯網。一是征信數據共享方面:目前中心報送的征信貸款測試數據已通過人民銀行驗收,待人民銀行對中心賦權后,中心將進行正式數據報送;征信查詢接口功能已通過驗證。二是與盟自然局不動產數據共享方面:不動產抵押登記和注銷的接口功能已經測試通過,可以開始辦理此項業務。
4.強化數據安全應用。
在興安盟大數據平臺上發布了住房公積金個人基礎信息查詢、住房公積金個人歸集(提?。I務查詢、個人住房貸款基礎信息查詢等8個數據共享接口及繳存人賬戶信息、機構客戶信息、個人客戶信息等15張數據共享表單,目前興安盟發改委已獲取中心提供的相應數據并已應用于興安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中。
5.創新與商業銀行合作機制。
陸續完成了與建設銀行興安盟分行、中國銀行烏蘭浩特分行和蒙商銀行興安盟分行網絡金融消費貸款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為繳存職工申請商業銀行網絡金融消費貸款增信助力。
(七)國有企業 住房公積金分支機構屬地化工作完成情況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國有企業(含駐內蒙古中央企業)住房公積金管理分支機構移交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積極配合企業,主動協商溝通,已分別于3月2日、4月21日與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興安供電公司及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移交協議。2023年6月30日,中心與國網蒙東電力簽訂了補充協議,并完成了資金劃轉和全部移交工作,6月份國網蒙東電力職工已在興安盟公積金正常辦理匯繳、歸集、提取、貸款等各項業務。原定于2023年11月25日開始進行的北方聯合電力公司住房公積金屬地化交接工作,由于北方聯合電力公司無法提供7月1日至移交日的住房公積金存款利息拆分情況,未能按時移交,經與北方聯合電力有限公司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協商,中心將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北方聯合電力有限公司的住房公積金屬地化接收工作。
(八)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包括:文明單位(行業、窗口)、青年文明號、工人先鋒號、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巾幗文明崗)、先進集體和個人等。
無。
(九)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無。
(十)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無。
(十一)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無。
興安盟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4年3月27日